为充分调动教职工工作的主动性与创造性,进一步发挥考核的评价、激励作用,促进广大教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效率,根据《池州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》(校人字〔2023〕7 号)、《关于做好2023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》(校人字〔2024〕1号)文件精神,结合学院发展实际,特制定此方案。
组织领导
学院成立年度考核领导小组。
组长:张乐民 余义兵
副组长:张飞 宋婷
成员:姚瑶、洪牡丹、唐玫、徐津津、张龙然
二、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人员比例
根据学校人事处通知,学院2023年共推荐13个优秀指标,根据《池州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》进行分类考核。
三、考核内容
按照学校年度考核文件要求,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专任教师满足额定基本年教学工作量,由二级单位制定相关考核标准。
(1)考核内容为本年度的德、能、勤、廉、法和业绩表现等总体情况。主要有政治思想表现、师风师德、岗位职责能力、业务水平服务意识、敬业精神、廉洁从业、学法守法,教学科研中的成果和贡献。
(2)管理人员的考核重点是:思想政治建设,工作能力,工作态度,工作作风,协作精神,履职情况,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,工作有思考、有创新,服务效果突出,获得普遍认可的。
(3)对兼任多种职务的人员,应考核其履行主要岗位职责,并兼顾其承担的其它工作情况。
(4)在专项工作担当重任。
四、材料公示
经研究,2023年度教职工考核书面述职,相关材料在网上公示评议,如有意见,向院领导反映。
五、由考核小组根据考核文件,结合师德师风考核和工作业绩进行通盘研议推荐。
外国语学院
2024年1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