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国语学院语言实验实训中心任课教师守则

作者: 时间:2024-09-03 点击数:

国语学院语言实验实训中心任课教师守则

任课教师是所在使用教室的第一责任人。为保障语言实验实训室的正常教学秩序和良好的教学环境,特制定本制度,请任课教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。

一、外国语学院语言实验实训室的课程安排按教务部门核定的课表执行。未经批准,不得自行调换实验实训场地。如有特殊情况,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课手续。

二、实验实训课教师须经岗前安全培训,掌握正确操作规范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办法后,方可开展相应的实验实训教学活动。

三、任课教师每学期首次上课前,应积极配合中心管理人员,组织学生学习《外国语学院语言实验实训中心学生守则》,教育学生爱护教学仪器设备、保持室内清洁卫生,指导学生正确使用仪器设备,遵守语言实验实训中心的各项规定。

四、任课教师在开展实验实训教学过程中,设备如出现故障,应立即联系中心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解决,不得自行拆卸设备或其他可能不利于教学设备正常维护、正常使用的行为。

五、任课教师在主控电脑上使用U盘、移动硬盘等存储设备前,对所用存储设备检查,确保主控电脑系统的稳定和安全运行。

六、任课教师在使用主控电脑时,须严格遵守操作规范,不得删改主控电脑程序,如需添加文件或应用软件,应通过中心管理人员完成。

七、任课教师结束一次教学活动后,必须认真填写《实验室运行情况记录本》,发现问题及时反馈,以便设备的维护,从而更好地为教学服务。

八、任课教师在课后要监督学生将椅凳放好、耳机挂好、整理好室内卫生;监督学生勿将语言实验实训室内的设备和物品带出教室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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